2023-04-19
郴州金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湖南葆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"碳酸锂、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废料资源化技改项目(一期工程)"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,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部令 第4号)的有关规定,我公司将征求意见稿和公参意见表进行公示。
附件1:郴州金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碳酸锂、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废料资源化技改项目(一期工程)环境影响报告书(征求意见稿)
附件1 征求意见稿(2).pdf
附件2:郴州金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碳酸锂、氢氧化锂等锂盐产品废料资源化技改项目(一期工程)环评公参意见表
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(5).pdf